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宁波米多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0535****4351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湘01民初3589号 |
| 案号 | (2019)湘01执2702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9-11-12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湖南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北京米多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芒果互娱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版权资源授权使用费1 700 000元; 二、被告北京米多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芒果互娱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24717.5元; 三、被告李朕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付款义务向原告上海芒果互娱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四、被告李朕履行本判决第三项确定的全部义务后有权向被告北京米多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追偿; 五、驳回原告上海芒果互娱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被告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 326元,由原告上海芒果互娱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26元,被告北京米多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告李朕负担20 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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