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宝联钢铁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甘东旭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7945274X
    执行依据文号 (2013)平民初字第66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4)汝法执字第0068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平顶山市汝州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4-11-18
    发布日期 2015-06-0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转移财产规避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王汉伟与张新岭、河南宝联钢铁实业有限公司共同确认,截止2013年10月18日,张新岭共计欠王汉伟借款本金300万元及2013年5月23日以后的利息未还。张新岭自愿于2013年10月31日前偿还王汉伟本金100万元及2013年5月23日至2013年10月23日的利息30万元,张新岭于2013年11月23日一次性偿还完毕;二、河南宝联钢铁实业有限公司自愿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