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西公(留)行罚决字[2018]1399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8年7月5日浙江科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反《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06月22日10时40分,留下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浙江科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的开源社区网站论坛内存在网络招嫖的违法信息,未及时删除,于2018年6月22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浙江科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科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7-05 |
决定机关 | 西湖区区公安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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