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苏虎)应急[2019]12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苏州普美驾驶室有限公司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处以2万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05 |
决定机关 |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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