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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工商处字【2017】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广告管理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二、罚款7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1-18
    决定机关 江门市新会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江门市新会华悦房地产有限公司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