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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鄠建消罚字﹝2020﹞第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行政处罚内容 西安市鄠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峪坊棚户区改造安置楼项目消防验收未按规定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已投入使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决定对西安市鄠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五千元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02
    决定机关 西安市鄠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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