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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仙市监处〔2017〕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处罚如下:1、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113.70元;三、没收过期食品——劲爆鸡米花1袋(已拆封)、外婆肉圆1袋、香辣翅根3袋(已拆封)、黄金鸡米粒2袋(已拆封);四、罚款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10
    决定机关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焕干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