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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克市国土监2018-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建造锅炉房
    行政处罚内容 一、限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307.87平方米土地交还给乌尔禾区人民政府;二、处以罚款,罚款额为每平方米10元,共3078.7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3-22
    决定机关 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乌尔禾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