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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综执罚字〔2019〕第09070119121300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正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机动车运载散装货物密封不严密造成泄漏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11月26日,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宁围中队执法队员通过局科技科移送,当事人杭州正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车牌号为浙A0K136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运输一车散装货物(混凝土)于2019年11月26日12时17分在萧山区宁围街道鸿宁路宁一路口时,因车辆密封不严密造成泄漏,污染路面30米,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机动车运载散装货物密封不严密造成泄漏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3
    决定机关 萧山区城市管理局(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