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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拱综执罚字〔2019〕第05070119090300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正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机动车运载散装货物密封不严密造成泄漏案。
    行政处罚内容 案件名称:杭州正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运载散装货物密封不严密造成泄漏案被处罚对象名称:杭州正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违法事实和违则:2019年06月24日16时39分,我局拱墅上塘中队队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杭州正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一辆车牌号为浙A3Q988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东教路树人街口由北向南行驶,我中队执法队员依法对其拦下进行检查。经检查,该机动车运载散装货物密封不严密造成泄漏污染,污染面积为壹拾伍平方米(长30米*宽0.5米)。经进一步调查取证可知,当事人在案发日向树人街七古登安置房二期工地运送混凝土,卸完离开工地时,因驾驶员对车辆检查不仔细,未将放料斗固定好,导致车辆行驶到东教路树人街口时,罐体内余留混凝土滴落污染道路。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种类:罚款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杭州市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03
    决定机关 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