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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乌开(消)行罚决字〔2019〕00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过失引起火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05
    决定机关 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