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下卫公罚 [2019]310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星际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违反健康管理等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你公司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活动,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关于“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之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关于“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之规定,经复查,你店积极整改,结合《浙江省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25.1关于“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5名以下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违法程度“较轻”,裁量幅度“罚款500-1900元”,决定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陆佰圆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25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下城区卫生健康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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