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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经市管市监罚处〔2019〕3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鉴于当事人能积极主动配合调查,且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本着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做出如下处罚建议: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07
    决定机关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
    法定代表人 司冠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