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钜康港湾置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12011678****155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津0116民初3300号 |
案号 | (2020)津0116执5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天津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天津钜康港湾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供自2006年6月14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被告的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决议、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天津贻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查阅、复制; 二、被告天津钜康港湾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自2006年6月14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被告公司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及其他辅助性账簿)和会计凭证(含记账凭证、相关原始凭证以及相关原始凭证附件入账备查的有关资料)供原告天津贻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查阅。天津贻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可以委托注册会计师一至二人在天津贻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辅助进行上述工作。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被告天津钜康港湾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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