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大乘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6100361****795L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102民初7688号
    案号 (2021)皖0102执285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4-08
    发布日期 2021-06-22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西大乘汽车有限公司自愿支付原告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货款12961489.66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130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1300000元,于2021年1月30日前支付1300000元,于2021年2月28日前支付1300000元,于2021年3月30日前支付1300000元,于2021年4月30日前支付1300000元,于2021年5月30日前支付130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1300000元,于2021年7月30日前支付1300000元,剩余1261489.66元于2021年8月30日前付清;4二、若被告江西大乘汽车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上述任何一期款项,视为所有款项均已到期,原告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有权在被告江西大乘汽车有限公司逾期的次日就所有未付款项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原告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114718元,减半收取57359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62359元,由原告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