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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柯运罚决字[2018] 第33062151180002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绍兴柯桥客运中心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行政处罚内容 2018年09月30日,市平安办在对绍兴柯桥客运中心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客运中心存在旅客出站口无关人员可随意进出,人员出站口未设置防冲撞设施等安全问题,因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15
    决定机关 绍兴市柯桥区道路运输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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