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绍柯运罚决字[2017] 第33062151170001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绍兴柯桥客运中心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行政处罚内容 2017年05月23日,省平安创建暗访组在对柯桥客运中心进行反恐安保工作暗访检查时发现:该客运中心存在车辆门检出入口可随意进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消防控制室只有一人值班,且值班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况,因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被暗访人员查获。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08
    决定机关 绍兴市柯桥区道路运输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 芦红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