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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镇(消)行罚决字〔2021〕0098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位于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通园南路1号的宁波德坤圣安物流有限公司物流货品仓库部分灭火器过期,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二条,决定给予宁波德坤圣安物流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工商银行镇海区支行(账号:3901160011200530540)。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宁波市镇海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9月26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26
    决定机关 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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