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盱公(治)行罚决字〔2019〕970 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9年4月9日8时许,盱眙县公安局民警对盱眙县盱城街道办事处金谷园路6号金谷园饭店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酒店未按规定查验、登记2名旅客信息根据《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及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现决定责令盱眙金谷园饭店有限公司限期(3日)改正并处罚款肆仟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01 |
决定机关 | 盱眙县公安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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