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海(消)行罚决字〔2021〕015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2021年2月8日,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徐亮亮、郭恒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的中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北京李子艺林服饰有限公司服装存放区域,放置一个电熔枪及一支电烙笔且处于工作状态,管理单位中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1份、《询问笔录》1份、《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1份、执法音视频等证据证实。根据《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中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6
    决定机关 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