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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市监景处〔2021〕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用回收食品或超过保质期食品生产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超出保质期的“鸿光浪花”香干1包和“妙多牌”咖喱粉1瓶;2、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6
    决定机关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翁顺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