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市监景处〔2021〕2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用回收食品或超过保质期食品生产的食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超出保质期的“鸿光浪花”香干1包和“妙多牌”咖喱粉1瓶;2、罚款1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26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翁顺强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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