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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六商改字(2017)第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提供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余额,存管资金存在风险。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21
    决定机关 六安市商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