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中科厨卫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和成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58376****126F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闽0583民初194号
    案号 (2018)闽0583执恢46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安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南安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6-22
    发布日期 2018-07-1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福建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福建中科厨卫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350万元及其利息、罚息(截止2016年7月20日的利息、罚息为人民币2066119.57元,之后的利息、罚息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和双方合同约定计算); 二、被告福建高科日化有限公司、郑和成、郑永毅、许春晖、林耀跃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福建高科日化有限公司、郑和成、郑永毅、许春晖、林耀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福建中科厨卫有限公司追偿或向其他连带责任保证人追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