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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城管行处字[2021]第BH-01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施工单位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5
    决定机关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