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嘉桐综执〔2021〕罚决字第12-00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520.34平方米土地;2.责令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拆除没收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520.3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3.对非法占用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的270.55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30元处以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以外的农用地1249.79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20元处以罚款,共计人民币叁万叁仟壹佰壹拾贰元叁角整(¥33112.3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19 |
决定机关 | 浙江省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