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贵州云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唐小云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841480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952号
    案号 (2017)鲁0212执97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6-06
    发布日期 2017-08-23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贵州云盛矿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青岛菲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1826000元; 二、被告贵州云盛矿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青岛菲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违约金,违约金以1826000元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二倍计算,自2016年5月20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