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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虞市监案字〔2018〕3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商品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行政处罚内容 一、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03
    决定机关 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郑颍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