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威环市监处字〔2019〕37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过期化妆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健脾养胃养生套【有效期至2019.07.27】4盒、肩颈理疗养生套【有效期至2019.07.27】3盒、卵巢养护养生套【有效期至2019.07.27】3盒、乳腺疏通养生套【有效期至2019.07.27】5盒,蜜丝精油芳养(有效期至2019.07.10)10盒、植物芳香精油【有效期至2019.07.10】10盒;2、处过期化妆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计12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2-27 |
决定机关 | 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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