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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运政罚〔2021〕02J48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3月4日,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接到绍兴市联防联控指挥部督导检查组通报移交的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案件:发现了2021年3月3日12时29分,驾驶员陶国栋驾驶绍兴市国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所属的浙DT9536轿车(出租车)在营运期间未落实司乘人员佩戴口罩,未做好乘客“亮码”乘车告知等“守小门”工作,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其行为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5
    决定机关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王柏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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