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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汇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1674****284L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津0104民初8862号
    案号 (2019)津0104执714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执行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11-07
    发布日期 2019-11-20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天津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李双艳与被告天津汇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2019年1月22日解除;二、被告天津汇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调解书生效后3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李双艳各项经济补偿28000元(该数额含被告天津汇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原告李双艳补缴在职期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部分,被告天津汇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从上述金额中扣除);三、被告天津汇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调解书生效后2个月内为原告李双艳办理退工退档和社保转移手续;四、若被告天津汇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逾期未按照上述第二或第三项调解内容履行,则被告天津汇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按35000元数额支付第二项经济补偿金;五、双方再无其他争议,无任何未尽事宜。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元,由被告天津汇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当庭履行完毕)。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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