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长市监行罚字〔2020〕5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责令停止发布广告;2、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3、罚款肆仟元(¥4000.00),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2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何悦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