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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樟市监城峰罚字〔2021〕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所使用的格式条款,有规定消费者支付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合理数额的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0.69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02
    决定机关 城峰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