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08****658J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深仲裁字第4025号
    案号 (2020)粤03执212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国际仲裁院
    执行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4-26
    发布日期 2020-09-25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基于上述意见,仲裁庭裁决如下: 一、第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本金人民币20,700,000元及支付利息(利息以人民币20,7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3.4%的标准,自2018年1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83,538元由第二被申请人承担并由第二被申请人于履行本裁决时径付申请人; 三、第一被申请人对上述第一、二项裁决中第二被申请人所负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两被申请人于本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上述裁决所定义务。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