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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深交罚决第ZD0749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0年10月14日 09时10分在(违法地点)滨河大道以南微循环道路实施了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6
    决定机关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