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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渝银监发〔2015〕1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1.受让定向资产计划收益权未在资产负债表内或表外反映;2.对外提供担保未在资产负债表内或表外反映。
    行政处罚内容 对两项违法违规行为各罚款人民币20万元,合计罚款人民币4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5-09-23
    决定机关 重庆银监局
    法定代表人 罗小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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