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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柯(消)行罚决字〔2019〕01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昌祥茶叶有限公司1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你单位车间(位于稽东镇车头村)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浙江昌祥茶叶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及缴款到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账号201000076573843000008)。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柯桥区大队 2019年7月22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22
    决定机关 柯桥区区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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