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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潞城环罚字[2021]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
    行政处罚内容 经济处罚28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0
    决定机关 长治市潞城区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