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清综执罚字【2021】0009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运输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23
    决定机关 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