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黔南银保监罚决字〔2019〕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规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到期通过发放贷款掩盖票据风险,并形成大额不良贷款;以竞拍大额不良贷款抵押物为条件,向集团客户严重超比例授信,并发放借名贷款绕道处置不良贷款;发放借名贷款,信贷资金转给本行关系人使用;违规调整贷款五级分类;空存归还不良贷款,再发放新贷款空取抵库,掩盖不良资产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1-28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黔南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莫玉均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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