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宁交罚字【2022】7008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第二十四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危险货物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4-26 |
决定机关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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