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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综执罚决字〔2021〕第24-0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杭州依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所有的浙A0T836重型自卸货车运输工程渣土从杭州市滨江区汤家河绿化以西,汤吴家路以东,创智街以南的杭政储出【2020】70号地块住宅项目一标段工地驶出,于2021年8月31日10时10分驶入萧山区进化镇塘湄线裘家坞牌坊对面场地倾倒工程渣土。2021年8月31日10时40分,浙A0T836重型自卸货车运输的工程渣土倾倒完毕准备驶离场地时被执法人员查获。经查,萧山区进化镇塘湄线裘家坞牌坊对面场地不是经合法登记的工程渣土消纳场地;当事人杭州依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所有的浙A0T836重型自卸货车于2021年8月30日在该场地已倾倒工程渣土1车,计20立方米。2021年9月13日10时18分执法人员复查时,当事人已整改完成。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六)项。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16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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