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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榕市监支罚字〔2020〕1-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销售净含量不合格的定量包装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245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0
    决定机关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在弘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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