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无锡海葵服饰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21105****770T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214民初5779号 |
案号 | (2021)苏0214执2001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7-14 |
发布日期 | 2021-08-25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无锡海葵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无锡浩群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运费119285.43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86元,减半收取1343元,由无锡海葵服饰有限公司负担(无锡浩群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用本院不再退还,由无锡海葵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无锡浩群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4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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