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无锡海葵服饰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21105****770T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084民初1145号 |
案号 | (2021)苏1084执1586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高邮市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高邮市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6-16 |
发布日期 | 2021-11-08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无锡海葵服饰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高邮市卫星羽绒厂货款409696元。如果未本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案件受理费2723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2670元,合计5393元,由被告无锡海葵服饰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应在履行判决给付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案件款及诉讼费可汇入本院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海潮支行,户名:高邮市人民法院,账号:9558831108000369136)。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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