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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锡新吴市监案〔2018〕000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按规定办理登记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05
    决定机关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梅村分局
    法定代表人 范金甫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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