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悦胜芜湖药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20761****911D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207民初1971号 |
案号 | (2019)皖0207执1832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08-14 |
发布日期 | 2019-11-11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悦胜芜湖药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徐建生借款本金448000元,支付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4月18日的利息2165.3元,合计450165.33元;二、驳回原告徐建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4463元,由原告徐建生负担543元,被告上海悦胜芜湖药业有限公司负担392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