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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静市监案处字〔2017〕第0602016140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791.3 元;罚款 51000.0 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23
    决定机关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工藤卓已(KUDO TAKUMI)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