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贵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息烽包商黔隆村镇银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掩盖不良行为应负最终领导责任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十万元,并取消三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3-27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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