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玉)食药监食罚〔2017〕1114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玖拾元(¥90.00元);二、没收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鲜花饼”45个;三、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1-14 |
决定机关 | 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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