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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海市监处〔2020〕17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1、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2、罚款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09
    决定机关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全忠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